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激发首都高校员工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引导首都老员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唱响为祖国科技腾飞而奋斗的时代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服务“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向伟大祖国六十华诞献礼,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员工联合会决定于2009年3月至6月在首都高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院校)中开展第五届“挑战杯”首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由共青团北京市委书记担任
副 组 长: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员工联合会等主办单位的领导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两所承办高校的领导担任。
成 员: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联合发起高校的领导担任。
(二)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沈千帆 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
副 主 任:胡九龙 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中专工作部部长
黄 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教处处长
滕树龙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
张玉山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副部长
郑品石 中国人民大学团委书记
张 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书记
秘 书 长:孙 健 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中专工作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贾小川 北京市员工联合会副秘书长
袁 罡 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副书记
顾广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副书记
(三)组织委员会下设两个竞赛办公室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竞赛办公室
主 任:张 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书记
联 系 人:王 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科技实践部部长
通信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北楼105办公室
邮 编:100191
电 话:010-82313231
2.哲学社会科学类竞赛办公室
主 任:郑品石 中国人民大学团委书记
联 系 人:毕明阳 中国人民大学学术部部长
通信地址:中国人民大学员工活动中心二楼207室
邮 编:100872
电 话:010-62511379
二、实施细则
(一)作品要求
1.凡在2009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院校)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含职工,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3.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调查报告、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第五届“挑战杯”首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选题建议》(具体建议另行下发)范围内选题。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4.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员工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5.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员工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员工。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推荐者所在单位确认。
8.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9.经参赛高校初评,各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2件。各门类作品应有适当比例。每人限报一件,每类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申报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研究生作品总数的1/2。
(二)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申报书统一使用《第五届“挑战杯”首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1),由竞赛组织委员会下发。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作品申报书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并在网络提交时上传研究报告、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电子版。
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作品字数超过限额50%的将直接淘汰。
5.参赛作品的相关书面材料将通过网络(www.cybj.cn)上传。其中自行上传的材料中禁止任何形式的显示作者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的内容。纸质作品申报书(一式五份)在作品申报截止日之前分别送至竞赛办公室。
6.入围特等奖答辩的参赛作品需提交纸质书面材料以及实物作品,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7.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撰写文章。
(三)竞赛进度
1.组织申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4月20日):
3月初至4月14日:各高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校作品的征集、汇总、初评、推荐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4月15日至4月20日:高校将本校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三)及各项目作品申报书(一式五份)整理分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类报送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竞赛办公室,哲学社会科学类报送至中国人民大学竞赛办公室。同时通知本校申报者登陆创业北京——首都挑战杯网页(www.cybj.cn),按要求进行作品申报,不再上交纸质版作品文本及相关书面材料(具体上报要求另行通知)。
2.网络评审阶段(2009年4月21日至5月15日)
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网上评审,评选出本届竞赛一、二、三等奖并公布入围特等奖答辩的项目名单,本届竞赛特等奖将通过特等奖答辩产生。
3.特等奖答辩阶段(2009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入围特等奖答辩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特等奖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部分,评选出特等奖作品,未通过特等奖答辩的作品获一等奖。
4.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6月)
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各级总结表彰工作。做好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申报、组团参赛等相关工作。
5.展示转化阶段(2009年6月)
拟举办一至两场作品展览展示和成果推介会,集中展示老员工的科技成果,充分发挥首都高科技产业集群集中的优势,引入高科技、实力强的企业加入首都挑战杯中来,重点帮扶投入市场,完善良性循环的产学研转化体系。
(四)奖项设置
比赛将设特、一、二、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3-5%、10%、20%、40%。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各等级作品获奖数与入围评审作品比例基本一致。
本届首都挑战杯设立团体奖项,分为团体总分奖和优秀组织奖。
团体总分奖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获得“首都挑战杯”,第二至第十五名的学校获得“首都优胜杯”。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校。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参赛高校在选送作品的同时递交书面申请报告。
(五)激励政策
竞赛组织委员会将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对在全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和高校给与奖励:
1.对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挑战杯”(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高校奖励创新创业基金5万元;
2.对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优胜杯”(团体总分第二名至第二十一名)的高校奖励创新创业基金1万元;
3.对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特等奖的项目团队奖励创新创业基金5000元;
4.对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团队奖励创新创业基金1000元。
5.推荐在首都挑战杯和全国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入驻 “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推动创新创业计划向创业成果的转化。
(六)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竞赛办公室将接收实名质疑,由组织委员会根据程序进行处理。
各高校组织单位应本着严谨的态度选拔与审核作品,对其原创性和作者、推荐者资历严格把关,经选拔参加全国挑战杯的作品不得在此次竞赛作品上做较大改动,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前两周,团市委大学部将公布本届竞赛获奖作品名单。
(七)授权书
本次竞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授权书,授权“挑战杯”首都老员工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结集出版、在网络公布其作品以供监督。
三、工作要求
今年,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阔别20年后首次回到北京。北京市委、市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北京市政府明确了支持北航办好大赛的政策和机制保障,提出了将大赛活动和一系列青年创新创业工作纳入“绿色北京、科技北京、人文北京”建设总体格局的明确要求。北京共青团高度此次首都挑战杯竞赛,提出做好首都挑战杯竞赛是保证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得良好成绩的基础,是服务首都老员工科技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引导老员工积极投入到国庆60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的庆祝活动中去的有效途径。通过举办竞赛,号召广大青年为祖国科技腾飞而奋斗,打造“科技北京”新格局。
各高等院校团委、相关员工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扩大宣传,建立“挑战杯”工作专项资金,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附件一:申报书.doc第五届“挑战杯”首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附件二:汇总表.doc第五届“挑战杯”首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市员工联合会
2009年3月15日